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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
  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宣教行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09〕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各煤矿企业更加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科技兴安年”活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各煤矿企业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一线矿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提高,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特别要促进地方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结合我省煤矿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煤矿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监察,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煤矿企业负责人和一线矿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3.大力宣传《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一岗双责”制度》。积极宣传、报导基层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典型示范,有效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抓住反面典型,对责任事故、责任人员,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及时给予曝光,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而营造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整体氛围。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适时组织“海西安全发展行”、 “安全科技周”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题采访等系列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以“安全生产万里行”进福建活动为契机,通过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营造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煤矿安全生产的热潮。
  5.认真做好国庆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要突出宣传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创新3年以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营造全社会关注煤矿安全、支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舆论氛围。
  6.推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积极推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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