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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产煤设区市政府统一领导,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有关职责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无证开采的取缔和越界开采的查处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加强与国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联合执法;要加强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的跟踪,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坚决完成小煤矿关闭任务。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延期审核等方面予以严格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煤矿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集团公司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属实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矿井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科技兴安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宣传教育行动、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煤矿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煤矿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煤炭集团公司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各地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发布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促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煤炭集团公司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情况,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各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煤炭集团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要在每个月25日前报送省经贸委和福建煤监局。

  附件2:
  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09〕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海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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