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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的通报
(闽经贸综合〔2009〕277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我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闽经贸综合〔2009〕7号)要求,今年1-3月,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开展了2008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除2008年新增的32户典当行外,全省91户典当行全部参加了年审。经审查全部通过年审,通过类型为“A”类(名单见附件)。现将典当行年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审工作有序展开达到预期目的
  我委下达年审通知后,各地和各典当行高度重视年审工作,各设区市迅速按照年审要求,布置典当行开展年度总结、年度审计和依法经营情况自查等工作。各典当行均能按时参加年审,开展自查,提交的年审材料。同时,各设区市认真逐个审查年审材料,比对工商登记情况和特行证持证情况,并着重审查了典当行是否存在违规融资、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等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特别是各设区市按照要求,加大边审查边整改力度,对年审资料披露信息不足或有误的,及时要求补正和说明,有的设区市还进行了逐户实地检查,对典当行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有关典当行认真落实整改通知,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通过自查、重点审查和边审边改,有关登记事项不一致、应收账款数额较大、超比例放款等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进一步促进了典当行规范经营。
  二、典当行经营情况好于往年
  从各地上报的年审情况看,2008年是我省典当业经营状况较好的一年,典当总额、业务收入及上缴税金均大幅增长,典当业务结构较为合理,放款水平进一步提高,绝大部分典当行实现当年盈利,全省未发现典当行存在违规融资、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等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据年审统计,2008年91户典当行累计典当总额46.1亿元,增长63.8%;典当余额11.5亿元,占注册资本98.1%,为近年来最高水平。营业收入1.5亿元,增长63.7%;上缴税金2180.5万元,增长40.7%;税后利润4786.1万元,增长95.2%;亏损典当行4户,亏损额15万元。典当总额中动产、房地产和财产权利的比例分别为:21.3%、52.1%和26.5%,与2007年基本一致。绝当余额402万元,仅占典当余额的0.35%,行业整体经营处于平稳状态。同时,典当行通过改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促进了法人企业典当业务的增加,2008年典当行对法人企业典当总额为18.3亿元,比上年增加7.4亿,增长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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