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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拍卖行三明分行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拍卖行三明分行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73号)


福建省拍卖行:
  你司提出变更三明分行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福建省拍卖行三明分行住所由三明市新市北路气象大楼四层变更为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12幢二层301-303。
  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联系人:吕莎莎;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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