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网洽办”通过报刊、电视和网络组织对“网洽会”和招展工作进行宣传推广,组织参加省内外 “5.18”、“6.18”等展会,并在海西地区和港澳台进行宣传推广,各设区市要积极配合和参与。各设区市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基础,切实做好“网洽会”宣传工作。
(四)省“网洽办”将制定地方馆运行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指标和工作要求,并组织对地方馆运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有关事项
(一)各设区市地方馆管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请于5月20日前报省“网洽办”。
(二)各设区市地方馆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请于5月30日前报省“网洽办”。
(三)“网洽办”联系方式。综合组联系人:肖旭伟,联系电话:0595-22989073,传真:0595-22989071,Email:fjfair@163.com
附件:1.第六届“网洽会”重点会员企业和典型会员企业任务数分解表
2.第六届“网洽会”地方馆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第六届“网洽会”重点会员企业
和典型会员企业任务数分解表
设区市
| 重点会员和典型会员任务数
|
重点会员(家)
| 典型会员(家)
|
福州
| 30
| 10
|
厦门
| 25
| 8
|
泉州
| 30
| 10
|
漳州
| 27
| 8
|
莆田
| 13
| 6
|
龙岩
| 15
| 7
|
三明
| 10
| 5
|
南平
| 15
| 7
|
宁德
| 13
| 6
|
合计
| 178
| 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