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的批复
(闽经贸机电〔2009〕313号)
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所属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的申请(闽煤规字[2009]1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引进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连续化自动化基础雷管生产技术、云南燃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刚性电引火元件生产技术、北京京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延期药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河北六○七化工有限公司的无起爆药雷管生产技术,在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现厂址内,对工业雷管生产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新、改(扩)建无起爆药、延期药、延期体、刚性引火元件、电雷管编码装配工房、基础雷管生产工房和无起爆药周转库及化学品仓库,易地新建成品总仓库、太安和黑索今仓库;新增引火元件、基础雷管、延期体生产设备;生产的基础雷管、延期药、延期体、刚性电引火元件用于配套生产工业雷管产品。
二、生产纲领:本批准项目属不扩大生产能力,不增加生产品种的建设项目。即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仍保持仍保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MB生许证字[124号])核定的工业雷管(工业电雷管2000万发、导爆管雷管1000万发)不变。
三、项目投资:总投资2959.5万元(不含新增流动资金),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