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贸委、省供销社关于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通知
(闽经贸商业〔2009〕324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供销社:
现将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通知》(商建发〔2009〕1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省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经贸部门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经营网络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并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新网工程”建设,组织供销合作社企业继续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以县级配送中心建设为重点,促进县域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促进全省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参与“农超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和旧货市场建设,主动承担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务,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要主动与当地经贸部门合作,积极申报相关重点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