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
5、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不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演练不及时的,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化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企业对历次检查、安评、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及考核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
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强化
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促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3、宣传推广化工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化工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通报行业内安全生产事故,加强警示教育。
5、深入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海西安全发展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6、进一步拓宽化工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渠道,加大化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省化工专业技术人才储备量和应用型人才总量,促进化工安全生产健康持续发展。
7、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抓好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培训。
三、工作步骤
各级化工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三项”行动贯穿本地区化工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化工行业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自查自纠,治理安全隐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中旬以前)
各化工生产企业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对自身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好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及应急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月至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