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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90号)
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权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训岭变更为王诗沙;股权由原刘训岭40%、刘古珮10%、王诗磅50%变更为刘古珮80%、王诗沙20%。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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