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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长卫疾控发〔2010〕4号)


发布单位:疾控处
  世界卫生组织2月24日宣布,甲型H1N1流感高峰仍未结束,疫情警戒级别维持不变,即流感警戒级别的最高级“全球大流行”。鉴于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的流行态势,以及我市正处于学生开学、流动人口递增、冬春之交的流感疫情控制关键时期,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警惕性和敏感性,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全力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打好歼灭战,防止疫情出现反复。
  一、继续加强主动监测
  疾控机构要通过疫情网报系统查询、哨点样本监测、重点单位搜索等方式,开展疫情的主动监测,掌握疫情发展态势,科学分析、预测、预警,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继续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一)做好开学后的健康监测。一是实行入学健康登记制度:对返校师生学校要进行“一测、二看、三问”,测量体温,查看、询问健康状况,对健康情况详细登记。二是继续落实晨检、午检和晚检制度。三是继续调动班级干部、寝室长等学生力量开展主动监测。四是继续发挥校医院、医务室监测哨点作用。
  (二)学校要建立多渠道的流感样病例报告制度,层层报告、统一登记汇总、统一进行管理。对聚集性流感病例和重症流感样病例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三)安排专人,加强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日常预防性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
  三、继续做好其他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儿童、老年人、肥胖人群、孕产妇、基础疾病人群仍然是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重点人群,协调、发动街道、社区等部门加强对上述人群的监测,落实预防接种等干预措施,对出现流感样症状者,要动员其及早就诊。
  四、继续做好健康宣传工作
  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宣传。重点是提高人民群众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和危害性的正确认识,从自身做起,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卫生防护。
  五、继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疾控机构要把督导检查作为确保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重要手段,督导过程中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排查疫情暴发流行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纠正,避免因为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起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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