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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卫疾控发〔2010〕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全面做好2010年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附件: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国家、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长春行动计划和疾控工作绩效考核两个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公共卫生项目为切入点,实现无重大疫情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和稳定的基本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疾控各领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和整体工作跨越式发展,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
  (一)继续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
  1、建立市级考核组,完成对14个县(市)区、开发区的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将考核与现场技术指导相结合,提高疾控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对各项指标的理解。
  2、完成《绩效考核评估报告》的撰写和数据、审核上传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符合逻辑。
  3、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投入,大力整改,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
  4、通过实践,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市、县、乡各级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认真履行行政职责
  充分发挥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结核病项目领导小组、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召开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治会议,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专项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定期向有关部门及政府通报、汇报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等国家、省、市各项疾控经费使用情况的调查,对部分经费进行二次分配,督促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三)组织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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