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质量管理组由质量管理专职人员组成。负责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指标和方法等,收集医疗质量相关信息,定期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及相关试点科室。
各试点科室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等任成员。具体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包括:对每一病种制定准入标准和退出标准,做好临床路径表的实施记录,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估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等。
(二)遴选专业病种
各试点医院要按照本方案前述确定的试点专业和病种的选择条件,认真选择有代表性的试点科室和病种。要统筹兼顾科主任和科室人员的积极性、科室管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特色及临床路径管理、病种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编制实施路径
科学编制单病种的临床路径是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前提。各试点医院要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路径指导原则(试行)》、单病种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结合本院实际,科学编制该病种实施性临床路径。实施临床路径要细化到每一个诊疗方法、诊疗项目、诊疗环节等,同时要编制该病种的临床护理路径。
(四)开展培训指导
临床路径管理是一项全新的模式。因此,各试点医院要切实加强对试点科室、辅助科室、相关职能部门等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充分调动其参与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要通过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培训,让参与人员了解临床路径的概念和内容,掌握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步骤、环节、措施、任务、时间和目标要求。要加强对试点科室的全方位指导,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部门协作
临床路径管理涉及到医院的多个部门和科室,涉及到多个学科。各试点医院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路径管理为核心,密切试点科室与相关部门、科室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使医技科室、职能部门、相关学科等积极主动地按照临床路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落实好相关任务,配合试点科室做好临床路径管理各项工作。
(六)实施过程监控
各试点医院、试点科室、质量管理组及临床医师、护士要落实责任,加强对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过程的环节监控,严格按照既定临床路径,按时实施诊查、治疗、护理方案和措施,密切关注患者病情的变化、治疗和护理效果、临床路径的变异等,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临床路径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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