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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五)完善继续教育基础建设,建立协调规范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要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体制的建设,形成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继续教育工作机构的职能,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指导,逐步改善继续教育条件,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发展。
  (六)加大对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为继续教育工作创造条件。要继续按照多层次、多渠道的继续教育经费筹集办法落实继续教育资金,积极争取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企业继续实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到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事业单位参照企业规定,加大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我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要拿出一定份额的项目经费用于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以人才培训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推动和促进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
  三、培训安排
  2010年继续教育的培训科目仍然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部分。
  专业知识科目的培训内容由各部门和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需要自行选择,经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审核后确定。其中: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领域,以国家、省653工程确定的内容为主选择培训内容,并在培训方案上说明;没有纳入653工程的专业领域,应结合实际,选择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作为专业知识的培训内容,专业知识培训由相关部门组织。
  公共知识培训内容为《科学发展观》、《创新力》两个课程。公共知识培训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公共知识培训上半年为集中授课,授课地点: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市人才大厦4楼);下半年网络授课,网络授课及详情请登陆:www.xxxxx.com。
  培训时间从2010年3月15日起至2010年12月15日结束。集中授课和网络授课联系电话:62507975。
  四、培训费用
  2010年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费用,继续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是国家战略和政策,各部门和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把继续教育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为继续教育的实施提供组织保证。要加大对继续教育重要意义的宣传,扩大继续教育的社会认知度,推进继续教育发展。
  (二)认真组织,保证质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政府各部门的责任。要积极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让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参加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强化权利和义务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学习培训。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解决好工学矛盾,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创造条件。要抓好培训工作的落实,组织实施好培训的每个环节,切实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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