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做好“教育部-微软(中国)携手助学”信息技术教师培训项目和学科教师培训项目,做好我省骨干教师培训和全员培训的组织工作。
5.积极参与“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在国家项目办的指导下,加强我省基地学校的管理,继续做好“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影子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校本培训规划,明确培训任务。要充分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加快全省教师教育网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将我省教师教育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二)加强培训资源建设,重点抓好培训师资、网络资源和培训课程的开发和管理。加强校本培训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开发、评审、遴选机制,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2.继续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推动县(市区)实现本区域教师培训、教研、教科研、电教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资源整合,建立区域性教师学习资源中心。
3.建立和完善校本培训制度。建立基于网络的教师校本研究培训机制和成长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努力把学校建成为学习型组织。
(三)加强对教师、校长培训的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形成教师培训学分与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紧密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与管理,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建立全省统一平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现学分登记与认证、学分查询、统计检索等功能一体化,推进全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教师培训经费的专项投入,保证教师培训工作的经费需求。要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教师培训费由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等开支”的规定,切实把教师培训经费用足用好。
(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督导检查,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和中小学校长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