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
(鲁教基函[2010]9号)
各市教育局,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2号)和《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教基二司函[2010]2号)转去,请各市教育局和各省级基础教育课程中心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抓紧组织申报。每市教育局推荐报送2项,省基础教育课程中心报送1项,省级定点联系学校以课题组为单位就所承担研究课题申报1项。省级定点联系学校由所在市教育局一并通知。申报成果于2010年4月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由省里遴选后报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