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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评审活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为不断将“两好一满意”活动扎实引向深入,切实发挥好服务与质量品牌的长期效应,我厅将对评审出的省级品牌实行动态管理,由厅“两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具体实施。厅“两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将采取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如发现医疗卫生单位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不适宜作为品牌加以推广或经查实确在评审过程中弄虚做假,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所认定品牌,并收回原证书和标识。各市各单位也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品牌持久、深入的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要联合当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两好一满意”活动的影响。

  附件:
  “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评审申报表

  申请者:        (盖章)  申报日期:      

申报品

牌名称

 

申报类别

□服务  □质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品牌简介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

卫生局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卫生局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卫生厅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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