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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评审活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评审活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鲁卫办发[2010]4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评审活动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
服务与质量品牌评审活动的意见(试行)

  全省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活动的深入开展,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成为我省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品牌。为进一步巩固“两好一满意”这一主旨品牌,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努力打造具有山东卫生特色的医疗卫生品牌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评审活动。
  一、活动宗旨
  “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评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紧紧把握当前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围绕“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活动主题,突出品牌创建过程,科学定位品牌内容,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激发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品牌创建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全省卫生系统逐渐形成一批水平一流、服务优质、效应突出、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和质量品牌体系,使山东医疗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二、组织机构
  评审活动分为省级、市级两级评审。省级评审活动由山东省卫生厅主办,山东省医学会、山东省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承办,厅“两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负责品牌创建的日常工作。届时将邀请相关部门、政促会、医学会、医院协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市级评审活动由各市自行组织。
  三、评选范围
  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可作为申请者参加申报评选。申请者所提出参评的品牌以单位内设科室为主。
  四、品牌种类
  评审重点围绕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和质量两个方面的品牌开展。所申报的两种品牌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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