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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社会运行调查与监测预测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社会运行调查与监测预测的通知
(陕发改综合〔2010〕206号)


各市发改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动态研究,提高我委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的科学性、预见性,决定建立全省经济社会运行调查与监测预测系统,由省发改委有关处室、各市(区)发改委、扩权强县及重点县、企业和社区等调查点构成,省发改委综合处和省信息中心具体承办。信息系统设十二个子系统,即是:固定资产投资与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系统、重点产业与重点企业信息系统、服务业和社会消费信息系统、“三农”信息系统、煤电油气运信息系统、城镇劳动就业与居民生活信息系统、社会事业发展信息系统、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科技创新与科技产业化信息系统、重要物资供需与物价信息系统、房地产信息系统、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信息系统。
  为了尽快实施经济社会运行调查与监测预测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发改委和各调查点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系统”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和参考,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经济运行调控掌握数据,为各调查点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平台,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服务。
  二、各市区发改委和各调查点的工作职责
  1、各市(区)发改委主要职责。协助省上组织、联络所在地的调查点,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信息系统”填报当月审批立项项目和审批新开工项目的基本情况,填报调查系统涉及到的反映本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有关数据和情况。请各市(区)发改委尽快确定负责人、科室(处)和具体工作人员,并上报省发改委综合处,同时对目前暂定的调查点(附件二)提出意见。
  2、调查点主要工作要求。按照《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测与重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附件一)通过“系统”按时填报数据和动态情况,初步确定的调查点见《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测与重要数据采集系统调查点名录》(附件二)。
  三、几项具体工作
  1、3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电话通知)召开各市(区)发改委主管负责人、承担任务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会议,明确各市(区)发改委主要职责,讨论确定调查点,并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2、3月中旬召开调查点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各调查点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会后由省信息中心对各调查点进行设备和系统安装、调试。
  3、3月下旬各调查点通过“系统”首次填报一季度数据、情况,进入正式运行状态。

  附件:1、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测与重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附件:2、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测与重要数据采集系统调查点名录

  联系人:郑怀望  聂东利
  联系电话:029-87293342  029-87291923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附件:1、
  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测与重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动态研究,提高我委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的科学性、预见性,决定对全省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状况进行实时调查和跟踪分析。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设立经济社会动态研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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