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潜力分析的通知
(川环办发[2010]36号)
各市(州)环保局:
为提前做好我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和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的工作安排,省环保厅决定开展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潜力分析,为“十二五”总量减排提前做好基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总量减排潜分析是一项基础性、前瞻性的工作,是“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确定、指标分解下达的重要依据。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专人,确保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潜分析。
二、各市(州)要加强与发改、统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科学合理预测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的基础上,预测“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的增量,并多方案进行比较。
三、实事求是确定削减量,根据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和“十一五”总量减排核算数据,结合“十二五”总量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确定减排项目,预计削减量。
四、这次潜力分析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类。
请各市(州)环保局按照潜力分析提纲要求(提纲见附件)将分析报告于4月30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联 系 人:汤德明
联系电话:86134428
E-mail: sczlb@tom.com此邮件地址受阻挡spam的自动程序保护,需要激活Javascript功能才能查阅。
附件:潜力分析提纲
二○一○年三月九日
四川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潜力分析提纲
一、潜力分析目的
此次潜力分析力求全面真实反应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和继续减排的能力,为确定 “十二五”减排目标提供参考。
二、潜力分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