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组织实施好本年度农村牧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项目。今年要重点抓好国家给予投资的40个旗县医院、48个农村牧区中心卫生院和788个嘎查村卫生室和8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4.80亿元,国家投资8.80亿元,自治区各级政府配套6亿元。按照国家对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盟市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以旗县为单位统一做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工作,抓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继续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为了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国家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2001年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各盟市制定了本地区区域卫生规划,此项工作得到自治区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指导卫生工作的主要依据。2006年自治区调整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提出了2006-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区域卫生规划实施中的职责和义务。但规划的实施还面临着很多困难:一是个别地方领导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工作不够主动;二是对布局不合理、功能相近和重叠设置的卫生机构进行调整的阻力较大;三是大型医用设备单位所有、重复配置、使用效率低、卫生资源浪费的问题还很严重。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要抓住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机遇,促进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通过严格审批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用设备的准入,优化增量配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卫生资源合理流动,多种形式整合卫生资源,发挥投资效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宏观调控,真正把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做好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我区11.97亿元,自治区配套安排各类卫生专项经费3.29亿元,共计15.26万元,多数项目将在2010年实施;2010年国家和自治区各级政府还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主要用于国家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包虫病防治、麻风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其他重点疾病防治、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招聘职业医师、妇幼卫生、社区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蒙医等项目建设。要积极配合有关处室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