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效能办发〔2010〕2号)
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
现将《全省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全省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创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省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赣效能办字〔2010〕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全省创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得到扩展,服务质量得到优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基本完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创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融资产品更加丰富,担保方式更加灵活;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支持政策更加优惠,权益维护更有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创业服务机构
1、年内所有设区市和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要按照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管理到位的统一要求,成立创业指导中心,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服务。(责任部门:省人保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
2、在全省建立健全5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综合性服务机构,完善服务项目和工作制度,开拓信息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贷款、政策扶持、用工招聘和政务代理等方面的服务。完成国家资助的8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改造工作,帮助企业突破一批自身无力解决的技术难题。(责任部门:省中小企业局,配合部门:省人保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
3、年内所有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创业服务窗口,开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实现创业服务全覆盖。(责任部门:省人保厅,配合部门: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