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加中西南亚区域经贸合作高层论坛及中外企业见面洽谈会、项目产品推介会等活动,洽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三、参展须知
(一)参展企业
凡具备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外经贸企业、内贸企业、大中型生产企业、民营企业等均可报名参加。
(二)展位收费
每个3×3m²标准展位组委会收费标准为5600元/展期,省经贸委补贴2000元,实收3600元。每个3×2m²标准展位组委会收费标准为4400元/展期,省经贸委补贴2000元,实收2600元。
展位设施包括三面展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只日光灯、220V/500W电源插座、中英文楣板。
(三)参展报名
1、由各设区市组织企业填写《参展报名表》(附件2),并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于7月10日前传真、邮寄至福建经贸会展有限公司,也可发邮件至福建经贸会展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联系方法: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楼29层
福建经贸会展有限公司
邮编:350003
电话及联系人:0591-87843105-339,13600814003肖宁
传 真:0591-87842551,0591-87857243
电子邮箱:52872154@qq.com
(四)参展结算
参展单位在得到组团单位确认后,须于7月15日缴清展位费,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
展位费汇至:
户 名:福建经贸会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117010100100016968
在此之前缴清的参展企业均被登入“乌洽会”《参展商品录大全》和“网上乌洽会”,可在展馆现场或上网查询,并赠送《参展商品录大全》。
(五)布展要求
1、布展时间:2009年8月26-31日,每日10:00-20:00。
2、标准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设计制作、安装,如需特装或拆除间隔板等特殊要求,请尽快与福建经贸会展有限公司联系。
3、各企业的布(撤)展证、参展证,由各市统一到省组团办公室会务组领取,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3个名额。
(六)参展要求
1、展出时间:2009年9月1-5日,中午不闭馆,节假日不休息。
2、严禁转卖展位,违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收回展位。本展会以展览洽谈为主,9月5日可销售展品。
3、请各参展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成交统计工作,认真填写《成交统计表》,并于每日15:00前报组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