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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卫中函〔2010〕103号)


兰州、天水、陇南、甘南市(州)卫生局:

  为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省卫生厅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09年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9〕14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厅
二○一○年三月二日

甘肃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逐步建立起全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网络和机制,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结束后,30个项目县的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项目内容
  (一)师资培训:由甘肃中医学院负责全省确定的30个县的县级师资人员培训(以市、县中医院和市、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中医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为主),项目市从市级医院选派3人,每个项目县选派5人,共计240人。
  (二)基层推广培训:兰州市卫生学校、天水市卫生学校、陇南市卫生学校、甘南州卫生学校等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分别按项目任务分配表(附件一)负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
  三、项目实施
  (一)2010年2月,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教材,制定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考核评价指标。
  (二)师资培训时间:201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每人培训30天,掌握不少于20项适宜技术及相关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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