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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西医学中医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西医学中医培训班的通知
(甘卫中函〔2010〕106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在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提高基层人员中医药水平,促进中医药的全面发展,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今年省卫生厅决定继续举办省级“西学中”班2期,面向全省西医综合医院培训学员。要求各市(州)年内各举办1期“西学中”班,面向当地医疗机构培训学员,其中,嘉峪关市、甘南州、金昌市参加省级“西学中”班,不另行办班。省级“西学中”班由省卫生厅负责举办,市级“西学中”班由各市(州)卫生局负责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提高西医人员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现代医学知识、技能和临床经验有机结合,熟练地运用中医药、中西结合方法防治疾病。
  二、培训内容
  以理论培训为主,教材为新世纪(第二版)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导论》等。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中医药专家讲座和临床实践。
  三、培训对象
  省级培训对象为全省综合医院具有西医临床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级培训对象为市、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医师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单位和师资省级培训班由省卫生厅委托甘肃中医学院和省中医院分别举办。培训师资由甘肃中医学院、省中医学校和省级医疗单位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及省级名中医担任。市级培训班由当地卫生局和承办单位参照省上情况,师资以当地为主,酌情安排。
  五、培训名额和经费
  (一)培训名额。省级培训班每期招生50名,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市、州卫生局审核的形式组织学员。省级综合医院每所2人,市、县级综合医院各1人。市级培训班招生不少于50名,学员组织招生由各市、州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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