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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泉州市晋兴拍卖行改制更名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泉州市晋兴拍卖行改制更名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28号)


泉州市晋兴拍卖行:
  你行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行根据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四分开”的要求,改制更名为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改制后经济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拍卖经营资格证书编码由3500063100001990改为3500061100001990),由施全协出资100万元,占100%股权;法定代表人由朱义升变更为施加龙;住所由晋江市梅岭南山路3号变更为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变更《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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