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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现将《2010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两好一满意”为标准,以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动我市卫生应急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为建设殷实小康和谐淄博作出贡献。

  一、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卫生应急工作科学发展

  结合医改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卫生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一案三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制度,提高卫生应急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快速有效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夯实基础,健全和完善基层卫生应急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全市卫生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切实取得成效。年内,各区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指定科室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要设立卫生应急管理科室;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在卫生行政管理、公共卫生、医疗等相应体系内的市-县-乡三级常态化卫生应急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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