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放心肉”服务体系肉品质量
追溯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
为加快我省“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屠宰监管技术系统技术要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技术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省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市、县级平台建设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系统接口建设原则
(一)屠宰监管技术系统
省级监管平台与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内试点城市可追溯系统通过标准接口进行衔接,达到各上下级应用间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的目的。支撑系统与其它独立应用系统间应采用可扩展标记语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即XML)等主流数据表现样式作为数据交换格式,按照统一的支撑系统数据规范作为数据传输的标准,应用网络应用服务(Web Service)技术进行多平台间数据的互联互通、无缝式共享融合。支撑系统对外开放标准化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满足平台间的远程调用,可实现控制数据的下行与采集数据的上行,并通过标准化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提供通用的功能集。各支撑系统开发人员通过使用系统间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函数库开发相应功能,减轻系统间与交互数据相关功能的实现难度。
(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
将屠宰加工、批发配送、团体采购、零售终端各子系统相联结提供猪肉流通全程信息,包括追溯、溯源、召回、分析等,并提供省级监管平台的接口,根据全国、全省数据中心的统一要求,按照省级监管平台要求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上传,省监管平台对接全国数据中心平台。
二、系统接口标准
(一)标准查询接口
省级监管平台与各市可追溯系统之间使用应用网络应用服务(Web Service)作为对外开放的标准化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满足平台间的远程调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以及与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
(二)文件传输接口
省级监管平台与各市可追溯系统使用消息队列(MQ)作为文件传输的标准,以一致的、可靠的和易于管理的方式实现平台间数据的上传下达。
(三)信息交互接口
以可扩展标记语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即XML)作为数据传输的标准格式,以消息队列(MQ)作为数据传输的手段,通过消息中间件实现数据共享。
山东省屠宰监管技术系统监控终端
安装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省“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屠宰监管技术系统技术要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技术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内容
山东省屠宰监管技术系统拟采用中国电信“全球眼”网络视频监控技术,在全省所有17个地级市130家屠宰企业安装“全球眼”监控终端,对生猪进厂(场)查验、宰前停食静养、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厂(场)五个环节进行视频监控,通过视频服务器将视频信号传送至监管平台,实现远程实时监控。
二、功能要求
(一)实时监控
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可通过操作平台,对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屠宰关键环节进行远程实时监控。
(二)视频监控资料的保存和查阅
视频监控资料保存在企业监控端,视频数据至少存储3个月时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保存期内,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查看实时视频数据,以及回看历史视频数据。
(三)监控终端技术标准
录像资料存放格式要含有数字水印,防止人为更改,保证监管与追溯的可信度(具体技术标准附后)。
(四)连接方式
生猪定点屠宰厂视频监控终端包括在生猪进厂(场)查验、宰前停食静养、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厂(场)五处安装监控摄像机,多路摄像头汇聚后再接视频服务器,最后连接到中国电信ChinaNet上,实现与屠宰监管技术系统连接。
三、组织实施
对确定安装监控终端设备的130家屠宰企业,由承担安装施工的单位组织实施统一安装,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安装施工单位完成监控终端设备的安装工作。安装工作分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