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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陕安委办发明电〔2010〕5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今年1-2月份,我省共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31人死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3月9日吴登昌副省长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厉惩戒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排查整治隐患,强化路面行车安全状况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农业、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全面开展专项排查和校园周边道路环境及拉土车、校车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路面监控,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违章违纪行为。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私营业主及驾乘人员等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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