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大执法水平提升的力度
(一)落实执法监督检查长效制度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采取年度执法检查和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委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落实好执法监督检查长效制度。
(二)建立行政执法指导与服务制度
一是深入基层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基层建设执法机构设置和执法工作现状,定期开展执法监督与指导;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区县建委法制机构外出调研学习。二是组织建设行政执法片区交流会,提供学习理论、交流经验、讨论问题的平台,促进全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规范执法依据和执法文书。清理现行建设行政执法依据,整理汇编成册,同时修订现有执法文书并公布实施,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依据和文书格式,从程序上保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的联系和指导。五是加强市城乡建委下放权限的后续监督管理。
(三)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
一是做好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考核,领取新的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行业数据库,记录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教育培训情况和工作业绩,及时办理执法证件的审验、补办和注销手续。三是重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法制理论水平。四是严格奖惩,对成绩突出的优秀执法人员给予通报表彰、推荐评优评先;对违规的执法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四)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处罚核审制度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努力通过处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处理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树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信力。大力推行建设行政处罚核审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监督作用,促进行政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量公平合理。
三、以法制宣传为手段,加强和谐法制环境的营造
(一)大力开展专项培训与宣传活动
大力推进“法律八进”, 积极组织参加市委法建办举办的“平安重庆·法治同行”相关主题活动。着力做好“一个考试、两项培训、三个宣传”,即公务员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机关公务员法制知识培训、区县建委分管领导及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的法制培训,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新颁布法规宣传贯彻活动及建设法制知识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