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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的通知
(湘教通[2010]61号)


各有关高校:

  为了进一步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我厅决定从现有“十一五”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中遴选少量优势特色学科加强建设,并给予重点支持,以此带动全省高校的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目的

  1、根据建设创新型湖南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和优化省级重点学科结构,为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2、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3、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通过重点建设,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体系,并以此带动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和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1、申请学科应是“十一五”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个别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但优势特色明显的学科亦可申报。

  2、申请学科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特色鲜明,研究水平处于国内同类学科的前列,学科优势明显;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在“十一五”期间曾获得国家三大科研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或者获得不少于2项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

  3、申请学科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有利于我省传统产业升级、支柱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强,社会效益好。

  4、申请学科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团队,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善于教书育人、组织能力强;学术队伍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5、申请学科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作支撑。科研实验设备先进,图书资料丰富,具备能持续、稳定地进行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物资条件和工作基础。有良好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氛围,有较强的跨学科合作研究的能力。

  三、申报限额

  中南大学可申报3-4个,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可申报2-3个;省属高校中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每校可申报1-2个,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每校可申报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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