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建设系统201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汕府建[2010]41号)
各区县建设局,局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汕头市建设系统201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汕头市建设系统201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验收年。抓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对于能否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极为重要。现根据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以及《汕头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今年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我市建设系统实际,切实抓好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法守法意识;认真组织建设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巩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促进我市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巩固“五五”普法成果。“五五”普法验收是今年的工作重心,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个重心,切实抓好今年的普法各项工作,为“五五”普法划上圆满句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各年度普法计划的要求,查漏补缺,做好“三补”,即学法学时不够的,要抓紧补;考核不合格的,要认真补;资料不齐全的,要及时补,确保达到验收标准和要求。三是及时对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对照上级验收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四是对“五五”普法工作各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认真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法律法规是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学习的重点,必须经常学习,温故而知新。各单位要反复加强《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
汕头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务求熟练掌握;要时常对照法律条文,检查自身工作,加强应用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