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县(市)政府要加快政务中心建设的力度,要尽快建成服务大厅,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部门统一入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的有效机制,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并联审批”,简化办事手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三)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认真落实《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凡涉及重大事项、公共利益以及大多数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采用论证、听证、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要经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临夏回族自治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备案。县(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向上级政府报送备案的同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通知制定机关在30日内自行修改或撤销;制定机关逾期未修改或撤销的,由备案机关予以撤销或废止,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逐步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监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