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贯彻《条例》和《办法》,加快县(市)政务大厅建设,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是政务公开的基本行政法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抓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不涉密的前提下,都应如实公开。二是坚持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严格按照《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流程,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保证及时主动公开。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电子监察、政风行风热线建设水平,积极构建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平台,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五是各县(市)政务公开工作是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加快县(市)政务大厅建设,是搞好县(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将县(市)政务大厅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设进度,切实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为人民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全州行政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重点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重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公开透明运行。
把政务公开的原则要求贯穿于落实扩内需保增长重大决策实施的全过程,结合全州开展的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做到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在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环节透明运行,保证项目和资金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保增长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都应向社会公示。采取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举行新闻发布会及其它适当形式,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保证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