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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发或变更福建富胜泰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发或变更福建富胜泰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237号)


福建富胜泰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我委于2009年12月28日受理了你们提出的煤炭经营资格、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申请。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5号)和《福建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若干规定》(闽经贸能源〔2005〕526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福建富胜泰浩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省华信石油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华运煤炭贸易有限公司、龙岩市全顺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丰利贸易有限公司、永安市永和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裕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请批发、零售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符合煤炭经营资格证核发条件,同意核发上述7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3年。
  二、柘荣县望华煤炭加工场申请民用型煤加工经营资格,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符合煤炭经营资格证核发条件,同意核发其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3年。
  三、福州和瑞贸易有限公司(批发零售)因企业增资,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符合煤炭经营资格证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同意其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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