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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234号)


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的申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拍卖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经审核,同意王苏榕出资成立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住所:漳州市芗城区凤高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苏榕;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证照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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