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京山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44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人寿荆门中心支公司京山支公司(筹)申请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鄂[2009]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京山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支公司营业地址为京山县三角洲大礼堂东侧,经营区域为京山县行政辖区。
三、核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京山支公司总经理向阳的任职资格。
四、该支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