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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政府政务中心规范运行工作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政府政务中心规范运行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9〕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

  市政府政务中心自2004年6月建成运行以来,在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与科学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尚有差距。主要是由于入驻项目不彻底、授权不充分、“两头受理”、“厅外循环”等现象存在,导致群众和投资者办事不便不快的问题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中心规范运行,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中心规范运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务中心窗口形象是政府机关作风、公仆意识、服务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地区发展理念、投资环境的集中展示。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是建设法治政府、效率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提高执政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把政务中心建设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服务经济建设的综合平台、反腐倡廉的坚强阵地,充分发挥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政务中心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一)清理项目,坚持“应进必进”。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凡面向企业、公众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含年审年检),一律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凡进入政务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不得在其他场所办理。已经建立的政务中心分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办法运行,并接受政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充分授权,确保窗口职能到位。各窗口单位要按照“进中心审批,在中心办结”的要求,严格执行“一门受理、通知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审批方式,坚决杜绝部门“两头受理”和窗口“只受不理”的状况。要按照“重心前移、审批前置”的要求,通过签订《授权责任书》,赋予首席代表即办事项的审核审批权、承诺事项的督办权、联办事项的协调权、上报事项的初审权,减少不必要的层层签批。凡在中心窗口受理的项目,不得要求申请人自己将申请材料(包括补交材料)送达部门,确保办事群众进一个门办好、在承诺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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