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为抗旱提供准确实时的河流水情信息和水情预测分析。
其他有关部门,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根据市抗旱应急指挥部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2.2 市抗旱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任。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和Ⅱ级(重大)干旱时,市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当发生Ⅲ级(较大)干旱时,市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并由其协调市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组织开展旱情、灾情评估工作;负责抗旱专项应急补助资金的计划和使用,组织实施抗旱应急减灾措施,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指导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县区成立相应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
3 监测预警
3.1 旱情监测
建立完善的旱情监测体系及报告制度,及时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多方位的旱情信息,重点监测天气预报、雨情、耕地土壤墒情、主要河流水情、水库蓄水量、农田灌溉、农村供水、城市供水、农作物长势及其他农情共10个方面的信息。
3.2 旱情评估
全市旱情按灌溉农业区、雨养农业区、农村人畜饮水和城市干旱四个区域、类型进行评估,并根据分级标准确定干旱灾害等级。
3.3 信息报告
建立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报告制度。
3.3.1 报告程序
县区行政区域内的实时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同级抗旱防汛指挥部综合分析掌握,并报告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市行政区域内的实时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同级抗旱防汛指挥部综合分析掌握,并报告省抗旱应急指挥部;特别重大和重大干旱情况下,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应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可以在向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一并向省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成员单位负责掌握的有关干旱信息及职责履行情况,应及时报告市抗旱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