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安[2009]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员工安全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程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省安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经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项行动”的文件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2、湖北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3、湖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湖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以下简称《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要求,为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造成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执法行动的主要内容。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