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复函
(宁政办函〔2009〕98号)
陈其春委员:
您提出的第171号《关于尽快成立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提案》收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傅贤光做了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宁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筹建处自2006年4月成立开展工作以来,在省政府法制办精心指导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宁德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现将宁德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准备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宁德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准备工作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沈海高速公路的全线贯通、温福铁路的建设、港口资源的开发及省委、省政府、省直各部门对宁德市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社会经济迎来了跨越式的大发展黄金时期,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明显的进步,中心市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城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旧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市容环境差、城市管理乱、城市品位低等综合性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各界迫切要求建立更为成熟、完善、长效的城市管理体制的呼声日益强烈,建立一个规划有序、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城市新形象迫在眉睫。在这种情况下,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行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5〕8号)的有关要求,借鉴全国、全省各地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宁德实际,作出了组建宁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决定,以市政府〔2005〕11号、〔2006〕1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议定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事项和成立执法局的有关事宜,并在2006年4月10日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上决定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决定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傅贤光牵头负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建工作。2006年4月24日,宁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筹建处正式成立并立即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宁德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准备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