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复函
(宁政办函〔2009〕96号)
李一农委员:
您所提出的76号《关于完善企业人才激励政策的建议》收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傅贤光做了专门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宁德核电公司有关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纳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存比例是由省政府制定的,市政府必须严格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实行属地管理,但在实施过程中,既要保证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又要考虑到当地财政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目前,我市本级缴存比例为8%外,相当部分县(市、区)低于8%,若调高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势必给各县(市、区)政府增加更大的压力。对于宁德核电公司、宁德大唐火电厂等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根据市委〔2008〕1号会议纪要精神,两项缴纳总额控制在员工上年工资总额的25%以内,除按上级有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外,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补贴缴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
三、搭建参政议政平台,积极动员企业人士为宁德发展建言献策。长期以来,市政府致力于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等在知识创新、文化创新中的作用,充分重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当前经济形势、政府服务对宁德市的影响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苗头性问题和社会各界人士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等开展调研,并对政府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政府政策方针、经济发展、长远规划、服务功能、协调发展等一些重点议题,通过深入调研,提出的真知灼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为参政议政、服务发展奠定基础。
感谢您对宁德社会经济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分管领导:傅贤光
联 系 人:甘 雨
联系电话:2823051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