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拆迁估价市场管理专项整治的意见
(锡政办发〔2010〕1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估价管理,切实规范我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房屋拆迁和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房屋拆迁估价市场管理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屋拆迁市场秩序,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市房屋拆迁评估市场 “独立、客观、公正” 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和房屋拆迁估价人员损害国家和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屋拆迁评估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拆迁评估市场,促进评估市场有序发展。
二、专项整治工作依据
(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1号,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三)《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住房〔2003〕234号,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市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锡政发〔2009〕75号);
(五)《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市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锡房联〔2009〕1号);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的通知》,(市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锡房联〔2009〕3号);
(七)其他相关规定。
三、专项检查整治的对象和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