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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传〔2009〕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至目前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点项目继续发挥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中最重要的支撑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去年以来,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市经济下行的风险和压力加大,重点项目在我市经济工作中的作用尤显重要,已经成为我市保持经济增长的核心支撑。安全生产是对重点项目建设最基本的要求,没有安全,重点项目的效益无从谈起,重点项目在经济工作中的核心支撑作用也就无法显现。因此各级各部门和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站在保增长的高度来抓好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问题无小事”理念,把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想在前,隐患查在前,预案做在前,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加防范,坚决遏制各类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着力维护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分头负责,分兵把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二、认真自查,排除隐患,强化安全监管

  今年我市重点项目数量多,行业分布广,多数工作面将在下半年全面展开,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和各重点项目参建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安全监管、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和本部门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一要把作业流动性大、劳务用工复杂、施工安全风险大的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建设项目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要组织行业专家和安监部门联合做好桥梁、隧道、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大型装配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活动的危险源排查工作。二要加强对易爆粉尘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和储存企业及场所的安全监管。要针对夏季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危险物质粉尘爆燃等情况,加强对危险物质粉尘和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和监管,做好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三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汛计划,加强对防洪沟渠、采石场等重要场所和部位的日常检查,做好防洪、防雷电、防坍塌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四要加强对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督促冶金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冶金三规程”等规程标准,对前期冶炼起重机械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促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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