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中小企业贷款创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按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押,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推出系列化、便捷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并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利率优惠,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在2009年度市政府考核银行奖励中,各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增长要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行、银监分局制定后,报市政府审定执行。
二、努力优化信贷环境
(四)市经贸委牵头会同人行、银监等部门抓紧研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具体办法,对企业基本面平稳、信用记录较好的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自动展期、延长授信期限、增加授信规模,对因当前共同的市场压力出现阶段性效益下降的企业暂不降低信用等级等扶持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
(五)市银监分局要积极推动正向激励的差别化监管政策和监管模式,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评价制度,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机构布局等挂钩,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市银监分局要会同各银行业机构,认真落实中国银监会《
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精神,创新适应本地小企业特点的还款方式,切实研究解决 “先还后贷”增加企业筹资负担等问题。
(六)市经贸委牵头,会同市银监分局、人行、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和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提高固定资产(包括专用设备)抵押率、延长贷款抵押物登记有效期限,推动商标、专利、品牌抵押贷款,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等具体问题,形成可操作的办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七)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力度研究推广适应软件等高新技术产业特点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特点和科学有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对自主创新和产业提升的导向作用。
(八)市经贸委牵头,会同市人行和企业主管部门建立辖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广泛征集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银行业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提供信息参考,有效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风险。
(九)市经贸委和市银监分局要密切配合,推进“宁德中小在线”信息网建设,大力宣传银行业信贷政策和融资产品,进一步扩充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和融资在线申请等栏目,为中小企业融资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