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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和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和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09〕10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煤炭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市政府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全市所有煤矿企业停止一切采掘活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经县、区煤炭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现就做好当前及今冬明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清当前煤矿行业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加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两个责任主体,煤矿企业法定人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分级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要大力强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二、立即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县、区人民政府要立即召开研究控制煤矿事故的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煤矿企业督促排查隐患,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要通过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以顶板管理为重点,消灭旧隐患、治理新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确保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暂时不能整改又不能确保安全的重大隐患,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关停;对重大隐患必须实行“一盯一”的工作责任制,狠抓整改落实。逾期不整改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对隐患治理不力的,要厉行问责;对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矿山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控。

  三、强化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切实加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力度。近期,由市经信委牵头针对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态势,采取联合执法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隐患整改不力的,或同一类隐患重复出现的,要从严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要以铁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出重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保平安、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保年度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把安全抓得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不留死角。要加强督查,严格纪律,把握本行业、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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