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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免疫规划
  1. 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按照《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方案》,组织开展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进一步推进星级预防接种门诊创建,提高我市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2. 落实扩大免疫规划各项措施。加强以外来流动儿童为重点的预防接种工作,健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常态化查漏补种制度,对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种,保持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
  3.继续组织开展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建立完善成人疫苗接种点(或窗口)网络,开展成人乙肝疫苗等疫苗接种推广工作。
  4.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脊髓灰质炎、麻疹的监测以及脊灰疫苗查漏补种、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等工作,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快消除麻疹进程。
  (三)重点传染病防控
  1.加强艾滋病防治。在组织做好新一轮国家和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基础上,全面实施艾滋病防治基本项目。继续做好艾滋病母婴阻断、自愿咨询检测和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加强男男性行为人群、暗娼、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行为干预;进一步规范美沙酮门诊管理,提高门诊量和维持率。继续加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疫情监测及报告制度,加强各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质量管理,整合资源,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监测工作。继续做好面向农民工、青少年、大学生等的防病知识宣传教育。
  2.强化结核病防治。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施第五轮全球基金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项目。深入开展耐药结核病人的防治工作,积极探索耐药肺结核病的发现、诊治和规范化管理模式,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第五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做好迎接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3. 加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规范和强化流感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监测工作,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处置聚集性疫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按国家、省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4.切实做好肠道传染病的防治。认真落实以霍乱、伤寒副伤寒、甲肝、手足口病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要求处置疫情,严防疫情的扩散蔓延。
  5.认真做好其他传染病防治。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强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麻风病、流脑、乙脑等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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