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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豫安监管规划〔2010〕11号)


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检测检验机构:

  按照国家局安监总厅规划〔2009〕185号文件精神,为了掌握安全评价和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工作情况,引导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地统计分析安全评价机构和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决定建立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现将上报统计报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告工作要求

  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和上报工作,各安全评价机构从2010年开始,每做一个评价项目都要填写附表1《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建立和完善工作业绩档案管理制度。附表2-6的填写,以量化指标反映、分析各单位在参加政府及企业单位事故预防、技术支持、市场服务等方面的实际效果。

  二、上报时间要求

  各安全评价机构和乙级安全检测检验机构从2010年起分别于每季度之后5日之内报上季度报表、每年1月15日前报上年度报表含电子文档上报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划科技处。望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要认真负责,准确统计、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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