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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教育系统图书传递工程公益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教育系统图书传递工程公益活动的通知
(穗教团〔2009〕1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团委,局属各学校团组织:

  为配合好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7《生活567》栏目大型公益活动“图书传递工程”的顺利开展,给革命老区孩子建立的“爱心图书室”,募集到真正符合孩子们学习需要的图书。我局团委将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图书传递工程”活动,组织20所中学、20所小学校为基本单位,进行个人图书捐赠。全面募集活动于11月6日前结束。为保证该项公益活动任务的圆满完成,现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图书募集学校名额的分配

  越秀区:文德路小学、小北路小学及2所中学。

  海珠区:中大附小、新港路小学、52中及1所中学。

  荔湾区:耀华小学、市一中及一所中学、一所小学。

  天河区:华阳小学及1所小学,2所中学。

  白云区:2所小学,2所中学。

  黄埔区:2所小学、2所中学。

  番禺区:2所小学、2所中学。

  花都区:2所小学、2所中学。

  萝岗区:2所小学、1所中学。

  南沙区:2所小学、1所中学。

  局属学校:土地房产管理学校、执信中学。

  二、捐赠图书内容及要求

  (一)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文选书刊等(八成新)。

  (二)学习文具(新品)。

  (三)所有书籍在接受捐赠时,要进行分类、登记(只登记数量)。

  (四)捐赠图书按统一分类:小学图书、初中图书、高中图书、通用图书;也可分为:科普类(天文、地理、历史)、文学类、漫画类、童话寓言类、名著类等。

  (五)分类和登记完成后,图书要用牛皮纸/编织袋/纸箱进行初步的简单打包,每包的外包装上贴有一张能体现学校名称的爱心书贴。

  (六)请各学校集中图书存放(切勿放置于室外),等待运输。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校给每位学生分发5张爱心书贴,指导学生填写书贴、发动学生捐赠相应数量的图书。

  (二)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对捐赠图书的质量把关,在新旧程度上严格要求,严禁缺张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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