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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内党高工发〔2009〕19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按照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结合近年来对高校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工作实际,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关于建立学习科学发展有效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的考评和监督,达到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我委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协商,对近几年试行的《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进行了综合、补充和完善,形成了《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现将该《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准确理解《指标体系(试行)》

  的精神实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各项工作,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科学发展。

  附件: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院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450分)

考核项目

  基本标准要求

               评   价   标   准 

 

 

 

 

 

 

 

 

领导班子

建设

(150分)

 

 

 

1、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体制情况( 20分)

1、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建立情况(5分);2、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执行情况(5分);3、党委书记、校(院)长会前沟通情况(5分);4、党委委员、行政副职民主作用发挥情况。(5分)

2、“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执行情况(20分)

1、建立“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制定有关议事规则(5分);2、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意见(试行)》,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经过集体决策(10分);3、没有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而出现严重问题(5分)。

3、思想政治

建设情况(15分)

1、选人用人机制建立执行情况(4分);2、廉洁、作风建设情况(4分);3、党员、干部教育情况(3分);4、“双增双提”落实情况(4分)。

4、年度工作实绩完成情况(20分)

1、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7分);2、围绕学校办学特色开展的工作(7分);3、对上年度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6分)。

5、教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情况(75分)

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结果折合分数。折合办法是:“突出”得票率×75×100%+“比较突出”得票率×75×60%+“一般”得票率×75×30%。综合评价等次的“突出”和“较差”项目得票率分别按院校排序,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教学工作   (120分)

1、办学指导思想(20分)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0分) ;

2、专业建设规划合理,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并有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有一定影响的品牌或特色专业(10分);

2、教学基本建设(60分)

1、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有关要求(20分);

2、学科、专业建设按规划落实,新办专业教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 (10分);

3、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手段、主讲教师、教材开发利用以及获自治区级以上精品课程数量等方面考察学校课程改革和建设力度 (10分) ;

4、注重实践教学环节 (10分) ;

5、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10分) 。

3、教育教学改革(40分)

1、年度教学改革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10分) ;

2、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成效明显 (10分) ;

3、形成了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具有较高的社会评价(20分)。

科研工作

(80分)

1、科技创新团队建设(15分)

1、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引进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可行(7分);

2、科技创新团队结构合理、优势突出(8分)。

2、科研人员与经费(30分)

1、学校R&D人员占全校教学与科研人员的比例,其中内大、工大、农大、科大应达到30%,师大、民大、内医、科大包医应达到25%,财院、科大包师院、呼伦贝尔学院、赤峰学院应达到15%(15分);

2、教学与科研人员人均科技项目经费,其中内大、工大、农大、科大应达到3500元,师大、民大、内医、科大包医应达到2500元,财院、科大包师院、呼伦贝尔学院、赤峰学院不少于1000元(15分)。

3、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15分)

内大、工大、农大、科大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不少于4项,专利授权不少于2项;师大、民大、内医、科大包医成果转化、扩大应用不少于2项,专利申请不少于2项(15分);财院、科大包师院、呼伦贝尔学院、赤峰学院仅考核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数量(15分)。

4、重点实验室及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20分)

内大、师大、工大、农大、民大、科大、内蒙古医学院在自治区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及管理目标方面完成完成情况;财院、科大包师、呼伦贝尔学院、赤峰学院在学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及管理目标方面完成完成情况(20分)。

学生和维护

稳定工作

(60分)

1、学生工作(15分)

按照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及维护高校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评估检查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09]1号)文件要求,由教育厅组成联合考评组负责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

2、维护稳定工作(20分)

3、毕业生就业工作(15分)

4、资助贫困学生工作(10分)

人才工作

(40分)

人才队伍建设(40分)

1、教师队伍年度和中期规划(10分)

2、教师队伍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分)

3、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创新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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