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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校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校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9〕29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我局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广州市学校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预案》要求开展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防控工作预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广州市学校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

  为确保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学校、托幼机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完善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管理

  (一)市教育局职责。

  我市学校、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机构为广州市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平常时期为广州市教育局学校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学校、托幼机构甲典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各处室以及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局体卫艺处和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工作人员组成,由体卫艺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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